主题: 采购收储海南压塘水产品 可享每吨1000元应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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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3/4 20:35:39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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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当前水产品压塘等问题,确保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于今日出台《2020年海南水产品采购收储应急补贴方案》,采购收储海南压塘水产品每吨可享1000元补贴,省农业农村厅将安排4000万元用于补贴资金发放。

      补贴对象为即日起至3月底,采购收储海南压塘水产品(罗非鱼成鱼或对虾成虾)100吨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

      补贴方案规定,当水产品压塘缓解时,有关部门可根据情况停止采购收储补贴政策。如收储补贴政策实施期满后,水产品仍然压塘严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收储补贴政策。

       此次申报补贴的方式为企业申报。水产品加工企业在海南省各市县采购收储水产品时,应向收购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报备,收购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情况安排人员现场核查并在其报备表上进行确认,核查重点内容为收购品种、数量、养殖场地点、养殖场联系人等信息。采购收储完成后,水产品加工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市县初审后,需将审核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农村厅,经该厅审核无意见后,由省财政厅将水产品采购收储应急补贴资金拨付给水产品加工厂所在地市县,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水产品采购收储企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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